保险,公积金 (EPF),以及对社会保障机构(SOCSO)减免
根据所得税法令购买保险与法定缴款税务减免,包括
人寿保险与EPF减免可以扣高达RM7,000
人寿保险
- 纳税人为自己投保
- 为配偶投保
- 纳税人与配偶联合投保
人寿保险保费支付或(Takaful)缴费或额外自愿缴纳给公积金(限额为RM3,000)
EPF
- 拥有雇佣合同规定并从薪资中扣除的强制性缴纳
- 自愿缴纳给公积金
强制性/自愿缴纳(限额为RM4,000)
教育/医疗保险减免可以扣高达RM3,000
教育保险
该保单必须由纳税人为:
受益人:
*缴纳保费的人(父母)的生命必须被包括在内(缴费人受益附加险)
*若附加险与基本保单打包在一起支付单一保费,则整个保费支付将符合扣除资
*若父母不符合缴费人受益附加险的条件,则支付的基本保单保费将不符合扣除资格
医疗保险
医疗治疗相关费用:
*保单的覆盖期应为12个月或更长
*保单可以是独立保单,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保单的附加险。如果是附加险,则只有附加险保费可以符合扣除资格
*如果可怕疾病保险附加在基本保单上,则允许扣除支付的整个附加险保费
*如果可怕疾病保险与定期人寿/意外伤害保险捆绑在一起,则允许扣除套餐保费的60%
*雇员支付医疗福利保费的团体医疗保单也符合扣除资格
*放弃保险受益附加险和旅行及医疗费用保险的保费不允许扣除